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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规范行业行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8 发布者: 访问量:1430

各设区市注册税务师协会服务部、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规范行业行为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设区市服务部、税务师事务所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强化遵纪守法意识,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税务师和从业人员。同时,积极配合本地区民政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对是否存在违规情况进行摸排,及时消除违规隐患、纠正违规行为,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省税协报告。



江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1年4月25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规范行业行为的通知

中税协发〔202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维护党和国家声誉、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进一步强化税务师行业协会自律管理,提高遵纪守法意识,严格规范从业人员自身行为,净化行业生态空间,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规范行业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华诞,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近一段时间,民政部等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在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严格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的通知》,对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是当前社会组织领域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各地方协会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严格规范协会自身行为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迅速行动、统一思想、担当作为,努力为党的百年华诞营造良好氛围,为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积极贡献。

 二、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

 各地方协会要按照《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要求,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不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不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使用等便利;不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要采取有力举措,引导单位会员加强对社会组织客户身份的识别,对于被民政部门列为非法社会组织的,不为其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各地方协会和单位会员要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干部员工行为,干部员工要依法依规参加各类社会组织活动,增强甄别意识和警惕性,不参加非法社会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不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代言”。在参加社会组织举办的活动前,应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通过社会组织名称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上当受骗。

 三、加强评比表彰管理

 各地方协会要严格落实中央和各级党政机关有关开展评比表彰活动的制度规定,自觉纠正违规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行为,严禁借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之机违规开展各类评比、评选、评奖等活动。经批准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要严格按照既定内容、范围、周期开展活动,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名称和周期,不得擅自扩大项目范围或擅自增设子项目;未按规定批准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更不得通过变换项目名称或方式等途径变相举办。

 四、加强涉企收费管理

 各地方协会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要求,在去年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不得以任何手段强制入会或强制收费,不得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不得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不得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不得多头重复收费,要提供和收费标准相一致的服务,公示协会收费和服务清单,切实提升收费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五、加强各类会议、论坛和讲座等活动管理

 各地方协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举办讲座、论坛、讲坛、年会、报告会和研讨会等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确保活动内容健康、价值导向正确、正面效果突出、得到社会认可。要严格审查活动内容,紧盯活动重要环节,严守宣传报道纪律,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不良文化提供传播渠道和平台。要慎重选择合作对象,以“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支持单位”、“参与单位”、“指导单位”等方式与其他主体合作开展活动的,要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加强活动过程监管。要厉行节约、勤俭务实,不得组织或参与乱收费、乱摊派等违法违规活动,坚决杜绝各类形式主义和奢侈浪费。

协会领导外出讲课或出席税务师事务所及其他机构举办的论坛、研讨会等各类会议活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履行审批或报备手续,严防损害行业形象的事件发生。

 六、规范从业行为防范利益输送

 各地方协会要切断从业会员与税务系统潜在的利益输送链条。在自律管理中发现会员和税务系统干部有利益输送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于经有关部门甄别认定确需退出税务师行业的从业会员,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督促其按期退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协会秘书处聘任的工作人员属于国家监察机关监察范围。要教育协会工作人员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不得从事或者参与税务师事务所经营活动,或者在税务师事务所兼任职务、领取报酬;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不得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纵容、默许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

 各地方协会要通过各种形式确保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所有会员及协会每位工作人员,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积极配合本地区民政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对是否存在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违规涉企收费、违规举办“一讲两坛三会”和利益输送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及时消除违规隐患、纠正违规行为,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和中税协报告。


2021 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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