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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2 发布者: 访问量:74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深入贯彻税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加强对税务师行业会员和从业人员规范执业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防范业务风险,提升职业道德水平,促进会员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章程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现将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年度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检查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前加入中税协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三、检查内容

 税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是否遵守税务师行业业务规范指引;税务师是否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是否履行会员义务。

 四、检查方式

( 一)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做好自查工作,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主动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并按照地方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税协”)的要求报送相关自查资料。

 (二)地方税协在强化会员服务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好疫情防控和自律检查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多种办理方式,达到安全、高效、高质量目标。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对单位会员和在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的个人会员的专项检查。对涉嫌不正当低价竞争、被信访举报、经营指标异常或拒不履行会员义务的会员,采用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实地检查。

 (三)中税协根据需要进行重点抽查。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党建引领,高度重视行业自律工作。地方税协要发挥行业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精密部署,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查方式和内容,切实做好会员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诚信建设,不断增强会员诚信意识。地方税协应加强诚信宣传,督促会员诚信报送。要结合日常会员管理过程中掌握的相关信息,对报送材料和掌握信息不符的进行重点检查。地方税协应就检查发现的问题与会员充分沟通,督促会员重视自身不足,帮助会员完善自身建设,提高会员执业质量,提升职业道德水平,维护行业诚信形象。

 (三)积极进行沟通,保证自律检查工作顺利高效。地方税协应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沟通与协调,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个人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记录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度的要求,结合信息共享进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四)做好记录维护,统筹做好诚信记录系统数据更新。地方税协对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核实,并督促改正;对逾期未改正的,依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相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地方税协应及时向社会公告会员专项检查结果,将会员行业自律检查结果录入中税协会员管理系统诚信记录子系统,及时对本地区行业奖惩情况记录进行维护,同时督促本地区会员积极配合做好自身诚信记录维护工作。

(五)注重工作总结,为行业自律工作积累经验。各地方应对行业自律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典型案例及原因分析、处理结果等进行整理,为行业自律检查工作更好开展提供宝贵经验。请各地方于年底前将行业自律工作总结以及对行业自律工作的建议报送中税协(会员管理部)。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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