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0-28
发布者:
访问量:5716
各设区市国、地税局征管科,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了加强设区市国、地税局征管科的沟通联系,便于本地区税务师事务所对执业质量和收费行为进行自我约束,也便于同心服务团开展工作,拟在设区市成立税务师协会服务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服务部机构
1.设服务部主任一名。由本地区税务师事务所公推公选一名经营规模较大,执业质量较好的税务师事务所负责人担任。
2.设服务部副主任二名。由设区市国、地税局征管科负责人担任。
3.委员若干名。由服务部主任、副主任推荐本地区税务师事务所负责人或业务骨干担任。
二、 服务部职责
1.配合召开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和纳税人三方座谈会,座谈会每季度召开一次。
2.定期组织对本地区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检查。
3.组织本地区税务师事务所订立执业质量和收费行为自我约束盟约。
4.协助行业党组织开展工作。
5.组织同心服务团开展工作。
6.及时宣传报导税收法律、法规。
7.组织对本地区行业协会、商会的沟通、联系、交流。
8.完成省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几点要求
1.设区市局征管科、税务师事务所接通知后应高度重视,由征管科牵头,迅速成立协会服务部,并报省协会秘书处备案。
2.国、地税征管科长有调整的,应及时调整服务部组织机构,并报省协会秘书处备案。
3.协会服务部名称:江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X X市服务部。
4.设立协会服务部可由南昌市、赣州市、九江市、上饶市、景德镇市先行试点。
江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