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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强税务师行业 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4 发布者: 访问量:245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关于加强税务师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经教育培训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征求各省协会意见完成修订,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贯彻落实。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积极发挥教育培训在税务师职业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税务师职业素养的全面提升,适应涉税服务行业发展的新形势,现就加强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大力贯彻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中税协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的行业能力建设目标,以国家税务总局对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为指导,坚持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科学发展观,以经济发展和涉税服务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行业业务转型升级和拓展,以创新教育培训组织方式和手段为抓手,全面提升教育培训服务水平,调动各方力量,促进中税协、地方税协、税务师事务所三级教育培训工作的和谐发展,全面提高行业涉税服务的综合竞争力。


二、基本要求

(一)优先发展。教育培训工作是行业协会为会员提供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事关行业核心竞争力和长远健康发展,事关会员执业素养和社会各个方面以及行政监管机构的认同度,教育培训工作应予优先发展。全行业要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把教育培训作为行业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规划、抓落实。

(二)服务大局。行业的教育培训要准确把握税收发展方向,紧密结合行业转型升级要求,科学分析行业面临的新形势,准确把握行业发展的新要求,从理论研究和实践锻炼两个方面来提升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水平,促进行业发展。

(三)坚持改革创新。做好行业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需要不断改革创新,培训内容要贴近事务所主业,符合行业转型升级的要求,以提升执业人员能力为目标。教学理念要新,组织形式要灵活,坚持以开放包容的办学态度,充分利用行业优势资源,打造交流合作共赢的新格局。


三、工作任务

(一)充分调动和发挥行业三级教育培训的主体作用

经过三十多年努力,行业教育培训工作已建立起以中税协为龙头、地方税协为枢纽、税务师事务所为基础的三级体系,在促进行业人才队伍能力建设、提升从业人员职业素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1.中税协要发挥行业教育培训的管理和组织推动作用,完善行业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做好行业教育培训的系统规划和对地方税协的工作指导,加强中税协三个培训基地以及中税协网校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和指导行业高端人才的培养,试点在税务师事务所设立专项业务培训示范点。

2.地方税协要充分发挥行业教育培训的支柱枢纽作用,做好中税协培训班参训人员的动员和审核工作及网校学习的督促检查工作。全面掌握本地区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现状,结合业务转型升级的需求,加大培训经费投入,灵活组织实施地方性培训,注重培训内容和组织方式的创新,把请进来与送出去相结合,切实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3.税务师事务所要积极发挥行业教育培训的基础作用。事务所建立教育培训工作专人负责制度,在支持员工参加行业培训的同时,提升自身的培训能力,通过业务研讨、案例分析、最新财税政策解读等方式,开展事务所内部培训。

4.逐步建立和完善三级培训考核管理制度。积极发挥三级管理职能,切实做好三级培训资源的规划、分配,大力提升行业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质量。

(二)以培训基地为依托,建立多元化专项业务培训示范点

1.积极支持中税协培训基地建设。经过多年的努力,中税协在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干部进修学院、西南财经大学、大连税务干部进修学校建立了三个培训基地,并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培训教学和培训管理体系,中税协每年依托三个基地举办20多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培训班,年培训规模超3000人次,对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起到了引领、示范的积极作用。今后,中税协将会同三个基地共同开展不同岗位职业能力统一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制定工作,针对不同类别人才制定培训目标和职业能力标准,探索培养行业高层次人才的方式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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